五千年来中国教育,为什么孩子越来越反叛?
今天又有学生家长打电话给我:“老师啊,我家的丫子越来越不听话,我叫他上山,他偏要下河,怎么办呢?” 我苦笑:你尊重他了吗? 家长:我怎么不尊重他啊,给他好吃好喝,我不舍得吃,不舍得穿,都是为他,哪回要钱,我没有给他? 我苦笑:我说的尊重,不是对他好吃好喝,而是指你对他“个人自决权”的尊重。 家长:这个名词多新鲜,什么意思? 我苦笑:个人自决权,简单点说就是指当一个孩子开始有自我意识时,开始有自己思考时,给他足够自我决定做什么事的权利,而不是你一切包办?更不能因为他是小屁孩就觉得他们的想法都是幼稚可笑的,都是无聊没有意义的。其实在孩子的心目中,他们所思考所想做的很多事,是很重大很有意义的,有时甚至是关乎生死的。 家长:好像有些懂,我没有什么学问? 我苦笑:举个简单的例子:孩子出生时他们还没有多少自我意识,这时父母认为红色的衣服给孩子穿,很好看,也招人爱,一直买。可是当孩子十二岁了,父母还习惯性地认为红色衣服给孩子穿好看,可是这时孩子的审美却是蓝色,所以你总买的红色衣服孩子总是不穿,而且非常反感。
所以在现实生活中,你应当多问孩子的想法,多理解孩子的想法,不能以自己的想法来代替孩子的想法,你认为是坏的就必须让孩子也认为也是错的,你认为是对的东西你的孩子也必须认同你的观点。 尊重孩子,更多的是对他想法和自我决择权的尊重,多从这个孩子的年龄特点来出发,否则的话,只会适当其反,孩子永远背叛你! 我挂了电话,心情无法平静,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太多了,也是各个家长最头痛的事:我孩子真不听话,要是听一点话,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。其实孩子的父母的父母曾经也说过同样的话。 其实很多孩子的悲剧,根本不是孩子的错,却恰恰是我们父母和家长的错,以为孩子是自己的,以为自己的包办可以给孩子幸福,以为孩子小就不懂事,以为孩子根本不需要尊重,以为孩子的想法都是可笑的。 所以孩子不需要什么“个人自决权”。 最可怕的是,错了居然浑然不知,却把所有的责任推给孩子:我当初那么管你,可你不听话嘛,不然不会现这个样子。 五千年如斯! 王安石曾在《伤仲永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:一个叫方仲永的孩子从小天才会做诗,大家感觉到惊奇,于是有人拿钱请方仲永做诗,看个新鲜,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贪,于是就天天带着他给别人做诗赚钱,不让他读书,最终:“泯然众人”矣。 在总结天才为什么变成庸才教训时,思维定势的看法是:是方仲永这个孩子后天不努力学习呗。 其实如果真要究根究底的话,我草根王子,倒认为方仲永的父亲,是导致天才殒落的主要黑手,因为他的父亲犯二个致命的错误: 第一因为他图其“利”就以大控小,包办方仲永的生活方式,不管方仲永本人喜不喜欢,虽然文中没有写方仲永的态度,但我可以肯定地说方仲永是十分反感这种挣钱方式的,因为写诗是自己灵感兴起的爱好,却成了父亲挣钱的爱好,能喜欢这种生活方式吗?可以肯定是说后来的方仲永可能不做诗来反抗父亲。 第二方仲永的父亲根本不理解孩子的年龄特点和性格特点。孩子是爱玩的,他父亲却“日板仲永环谒于邑”,古语中的“日”,是每天的意思,方仲永只是一个孩子,不比大人的体质好,你天天不给他玩的时间,带他去赚钱,身体吃得消吗?即使吃得消,这个孩子早晚会非常厌倦的,再好的诗才也被折磨殆尽了。 由些可以,方仲永的坠落是家庭教育对孩子“个人自决权”缺乏尊重的悲剧。 鲁迅先生曾经在他的小说《风筝》中也说过这样的一件“对孩子的个人自决权”缺乏起码尊重造成心灵悲剧的事:小时候周树人认为放风筝是没有出息孩子的玩意,可是他的小兄弟却特别喜爱,有一次小弟弟偷偷背着他在柴房里做了一个风筝,周树人知道了,非常蛮横地踩踏坏了风筝。 多年后,鲁迅从外国书上看到“玩具是儿童的天使,游戏是儿童的天性”感觉到自己错了,对弟弟进行了精神虐杀,于是他向小兄弟表示忏悔以求得到宽恕,可是早就精神麻木的小兄弟早就忘记了,鲁迅感觉到“无可把握的悲哀”,因为他小弟弟的精神麻木,他也其中罪魁之一。 可喜的是鲁迅先生意识到问题所在,可是他并没有说清楚问题之所在,也没有提出更有效的教育方法。 其实之所以产生对儿童“个人自决权”的缺失原因,其深层的根源,在于中国五千年文明的“长者本位”的社会价值系统。长期以后,中国人一直希望讲究什么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”,讲究什么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,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。于是“家长霸权”的悲剧就产生了:要么孩子走向极端,要么孩子在家长的霸权中变得平庸。 家长要想让孩子与自己达到琴瑟和谐,我们必须转变观念,把“长者本位”变过来,变成“儿童本位”,处处换位思考,从孩子的想法和实际需求出发,帮助他们达到一种正常的生活需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