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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了 “听证表演” | |||||
作者:刘洪波 文章来源:网络 点击数:1407 更新时间:2011-06-15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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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听证表演”,终于没有老百姓陪着玩儿了,虽然这只是“个别地方”。 广东东莞要涨水价,征集听证会参加人,规定时间内无一人报名。有参加过听证会的居民表示,那是“哄老百姓的摆设”。市消委会秘书长说,“这只是说明消费者非常不成熟,民主素质有待提高”。 报道可见,去年12月1日,东莞已经涨了一回水价。今年3月,物价局又称有些镇每吨水到户价格比别的镇高0.7-0.8元,需要“理顺”,听证会后每吨将上涨0.2元。 上回涨价,自然是演过一回听证会的,有没有用呢?参加过的人说了:出席者大多内定,而且座位都在前面,而反对的人数极少,且全坐在最末尾。就是这样,水价才涨几个月,不又要来“理顺”了么? 你要涨水价,消费者都不再说个“不”字了,还“不成熟”,难道要拉个横幅叫支持、点个鞭炮喊拥护,才算“成熟”吗?“民主素质”,什么意思呢?陪着演听证会就是有“民主素质”,不陪着演就没有“民主素质”?民主不是演戏。 价格听证会,并非一个表决机制,而只是“倾听民意”。纵是如此,应是比不倾听民意为好。 然而,这些年来,价格听证会已经连民意也难得见到了。不少地方都传出操纵听证会的丑闻,包括参会资格分配不平衡、内定消费者代表、假冒普通人身份、限制反对方发言等,现在我们又知道,就连代表座次都有安排。 哪怕就在听证会还能够听到民意的时候,有哪个地方的价格定夺取用了民意呢?即便那时,听证会不过是“涨价说明会”而已。而渐渐地,听证会甚至连倾听民意的功能也不再具备,而成为伪造民意的一个现场,“涨价说明会”进而变成“涨价预告会”。 凡是需要召开价格听证会的那些生活必需品,都具有公共品的性质。我一直认为,人们出席听证会,身份不是作为消费者,而是作为一个公民、居民或者市民;不是去参与消费活动,而是参与公共事务。 然而,我们看到的价格听证会,出席者大多变成了消费者与企业,地方政府部门貌似居中而实则帮助垄断企业涨价。参与讨论民生问题的居民,不仅简化并弱化为购买产品的消费者,而且连真实的声音也无法出现,甚至真实的身份还被冒用。 居民不参加这样的游戏,无视这个“摆设”,表明人们开始觉悟了。作为公民、居民或者市民,人们还应该进取一些,主张民生权利,更改听证规则。但不再配合听证表演,好过“成熟”地扮演被卖还帮人数钱的角色,并由此得到“有民主素质”的赞扬。 其实,听证会的目的在“倾听民意”,“规定时间内无一人报名”正是一种民意表达。有关部门如不能听懂这民意并改进之,那听证会确实不开也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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