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:我是大学生,上足球课,在比赛中和其他同学相撞,造成这个同学受伤,我是否应该负责?
答复:首先,在比赛中和其他同学相撞,造成这个同学受伤属于意外,对此,你没有过错,不承担赔偿责任.其次,同学也没有过错,但但受了伤,全部由他承担显然不合理.根据<民法通则>第一百三十二条 "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。"你应承担一半的民事责任,即补偿责任.第三,如果比赛是由企业或学校组织的,可以要求主办方承担一部分或全部责任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