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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下的腐败 | |
作者:翟羽佳 文章来源:猫眼看人 点击数2228 更新时间:2008-03-12 00:35:45 文章录入:qinggil 责任编辑:qinggil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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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8年前,美国洛杉矶的警察局是美国最腐败的一个。这个城市的领导人基本上烂透了,包括市长。但是警局的一部分人找了一批有影响力的企业界人士,秘密成立了一个反腐败小组,聘请了一些私家侦探跟踪警局的人和市长,民众选举把腐败的市长拉下了台。 民主制度下的腐败往往是局部的。地方领导人是选举出来的,他们在法律范围内,他们用不着对上级负责,所以,既便一个地方烂透了,也不会影响全国。 反腐败不仅最高领导人有反腐败的决心,而且,反腐败的系统必须透明。反腐败系统的体制以及经济预算以及惩罚和奖励等,必须也有一定的监督系统而且要常常检查。 民主国家的反腐败系统也有二次腐败问题,但是,因为有监督或系统透明,一旦发现他们受贿或把罚没款贪占了,就会被送进监狱。 民主国家:领导层、反腐的内部系统以及公众的容忍程度构成了一个互相制约三角形。如果反腐败系统出现问题,公众的容忍超过极限,那么他们就会更换一把手,重新组阁,然后,对反腐败系统动大手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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