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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几点思考 | |
作者:李宪生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6555 更新时间:2015-05-06 12:08:36 文章录入:mredu 责任编辑:mredu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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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,需要弄清以下几个问题: 一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价值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。 在三维目标中,过程与方法目标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第一目标,情感态度价值观是第二目标,知识与技能目标是第三目标。 二是研究性学习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居于核心地位。 没有研究性学习的所谓综合实践活动根本就不是综合实践活动。如果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比作一架飞机,那么研究性学习就是“机身”,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就是“机轮”,劳动技术与信息技术就是“机翼”。没有机身就不是飞机,没有机轮就走不出去,没有有机翼就飞不起来。 三是劳动技术和信息技术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领域。 劳动技术、信息技术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信息技术、劳动技术,而不是独立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之外的学科课程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可以以某一个领域为主,但不能脱离研究性学习这个核心、这条主线。如: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综合实践活动、以劳动技术为主的综合实践活动等。 四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依据是《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》。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同于学科课程,没有课程标准。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,需要认真研读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。 五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十分广泛。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没有教材,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使用的所有材料,包括《新疆综合实践活动》、《信息技术》等都是资源包,是参考资料而不是教材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能像学科课一样去实施,绝不能把资源所当成教材去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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