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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
作者:教育部  文章来源:教育部网站  点击数1974  更新时间:2012-07-23 14:14:56  文章录入:mredu  责任编辑:mredu

 教育部关于印发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》的通知
教发[2012]9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部属各高等学校:

  为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》,现将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。

   附件: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.doc

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

二○一二年六月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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