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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区中小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 | |
作者:阿勒泰地…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1863 更新时间:2011-12-23 10:44:11 文章录入:mredu 责任编辑:mredu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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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区中小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 地区教育局 (二O一一年十二月) 为深入贯彻落实“科教兴阿、人才强区”战略,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,促进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,地区将实施中小学名师工程,实施方案如下: 一、名师工程的主要内容 名师工程主要包括教学能手、学科带头人、阿勒泰名师的评审、奖励和管理。 二、评选范围及名额 (一)评选范围:在地区中小学(包括幼儿园、职业高级中学、特殊教育学校)一线任课的在岗教师(含任课的学校管理干部)中评选教学能手、学科带头人和阿勒泰名师。 (二)评选名额:高中、初中和小学教学能手各40人;高中、初中和小学学科带头人各20人;高中、初中和小学名师各20人。 三、名师工程的奖励 对获得教学能手、学科带头人、阿勒泰名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奖励,奖励标准:教学能手每人每年1000元,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1500元,阿勒泰名师每人每年2000元。同时,对获得教学能手、学科带头人、阿勒泰名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、晋级。 四、有关工作要求 (一)地区成立中小学名师工程领导小组(见附件),具体负责评选办法的制定以及各项荣誉称号的审核评定和管理工作。各县(市)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、推荐、申报等各项工作,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。 (二)教学能手、学科带头人、阿勒泰名师等荣誉称号的评定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自下而上推荐,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法执行。同时,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前提下,要兼顾各个学科之间的平衡,兼顾本区域之间以及各类学校之间的平衡,对农村、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教师给予适当倾斜。 (三)奖励资金纳入地区年度财政预算,在地区教育局列专户管理。地区财政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,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管理,确保专款专用。监察、审计、人事部门要加强对评选取工作的监督检查,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实施。 五、本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。 六、本方案由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。 附件:地区中小学名师工程领导小组(略)
注:阿行办发(2011)116号2011年12月5日印发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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