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平,有一种通俗的解释,即:分割蛋糕的人,取最后一块。 由此想到一些政策,特别是工资政策。制定工资政策者,实际上就是分蛋糕的人。人们之所以感到不公,就是分蛋糕的人先给自己切了一大块,然后再貌似“公平”地分割其他部分。 国家要反腐败,分蛋糕者以高薪养廉为由先给自己涨了工资,还美其名曰:阳光工资。 国家要实施绩效工资,分蛋糕者却把自己排除在外,美其名曰:先试点。为什么自己不先试点? 宪法明确规定,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,但特权依然存在,在分配领域表现的优为突出。一切不公的根源不在于法律制度不健全,而在法律制度不能严格执行。 维护法律尊严,严格依法办事是消除不公的根本出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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